新京報訊 (記者許路陽)前日,教育部網站公抗癌食物有哪些佈《學校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規定》(征求意見稿),其中規定國際學生畢業、結業和退學後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離開中國。對不符合招生條件、未按照規定辦理完成有關保險手續、未成年人未隨父母在中國境內居住且未辦理委托監護等不適宜招收情形的,不得招收。
  此前,教育部等相關部門已分別就高校、中小學國際學生群體,發佈相關管理規定。而如果《規定》施行,前房屋貸款述相關管理規定將同時廢止。
  《規定》草案指出,學前、初等、中等教育的學校招收國際學生,其招生條件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未滿18周歲的國際學生,一般應當與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共同居住;有住宿條件的實施學前、初等、中等教育的莊臣學校可以向其提供校內宿舍,並及時向宿舍所在地公安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規定》草案要求,中國學校一蒸烤箱般不組織國際學生參加軍訓、政治性活動。學校應當尊重國際學生的民族習俗和宗教信仰,但不提供宗教活動場所。學校內不得進行傳教、宗教聚會等任何宗教活動。
  按照2000年發佈的《高等學校接受外國留學生管理規定》,政治理論應當作為學習哲學、政治學和經濟學類專業的外國褐藻醣膠留學生的必修課,而其他專業外國留學生可以申請免修。不過,《規定》征求意見稿未出現該表述。
  據悉,征求意見時間截止到2014年2月3日。
(原標題:教育部 國際學生一般不參加軍訓)
(編輯:SN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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