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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見習記者範天嬌?法制網通訊員李旭東
  QQ殺手群里懸賞“殺丈夫”,經5層“抽成”分配後,這個任務交到了“殺手經紀人”手中,由其指派殺手實施。近日,這起令人匪夷所思的網絡雇凶殺人案在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記者瞭解到,全國已經發生過多起類似案件。來自各地的“殺手”通過殺手群聯繫到一起,不少人因沉迷網絡,有“殺手崇拜”情結。
  妻子買凶殺害丈夫
  “雇主”胡某今年44歲,系淮南市人。2013年9月,胡某因與丈夫考某家庭矛盾激化,動了“殺念”,便與網友宋某密謀實施。胡某將丈夫的活動規律及住所、車輛等情況提供給宋某,並匯了1萬元作為前期費用,還與宋約定事成後再付佣金24萬元。
  同月,宋某邀其同鄉好友郭某“合作”。根據胡某提供的信息,兩人找到考某的住處,並拍攝到考某本人及車輛照片,胡某確認後又付宋某1萬元。宋某先後付給郭某3000餘元佣金,後因郭某萌生退意,未繼續實施。
  但胡某和宋某沒有放棄。此後一個多月,兩人一直在策劃如何雇凶殺人。
  殺手群里雇佣殺手
  胡某多次催促之下,宋某在多個“QQ殺手群”內發佈懸賞殺害考某的消息。很快,就有人來“接單”,並做起轉手“買賣”。
  2013年12月初,許某以提成百分之十的佣金為報酬,將此信息通過“殺手群”轉發給林某甲,林某甲又讓其“徒弟”林某乙與宋某聯繫。林某乙與宋某約定殺人佣金10萬元,給“師傅”提成佣金1萬元。事成後付款。
  林某乙又通過“殺手群”聯繫到殺手“經紀人”孫某,並約定由孫某負責聯繫殺手,佣金8萬元。孫某便先指派一名殺手,並約定自己提成8000元。但該殺手踩點後認為沒有把握單獨將考某殺死,要求孫某再派一名有經驗的殺手共同作案。
  12月22日23時許,兩殺手攜帶刀具,將獨自駕車回家的考某殺死。
  檢方認為,被告人胡某、宋某、王某等9人,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
  ???“殺手”多沉迷網絡
  “QQ殺手群”里買凶殺人實屬罕見,但卻並非僅有。據媒體報道,2013年9月22日晚,南京市秦淮區藍旗新村一名年輕男子在樓道口刺死了六旬老人,而這名男子是死者女兒在群里雇的殺手。?
  2011年8月26日,上海一家公司的財務女主管在住所門口遇害,疑為下屬為避免自己非法侵占公司資產一事被查,通過網絡買凶殺人滅口。
  記者註意到,這些案件當中,“接單”的殺手有的年齡都不大,甚至不乏未成年人。在淮南雇凶殺夫案中,買賣殺人消息的“師徒”兩人,案發時“師傅”18歲,“徒弟”只有16歲。而主犯之一、遙控兩位殺手的“經紀人”孫某案發時竟年僅14歲。在上海女高管被殺案中,有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其中數人還是初中生、高中生。
  接觸過類似案例的武警安徽總隊醫院心理科主任柯茂林告訴記者,被雇佣者多沉迷網絡,迷戀網絡暴力游戲、暴力影視等。尤其對處於人格成長階段的青少年來說,會助長其形成反社會人格,對所謂的殺手產生偶像崇拜情感。同時“殺手群”這一群體,會讓他們產生被崇拜的感情,久而久之分不清虛幻世界和現實世界,從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據一位被雇殺人的學生交代,他對殺人游戲中的職業殺手非常崇拜,在網上自稱“職業殺手”,還經常與其他的“職業殺手”交流經驗。
  記者在QQ查找中輸入“殺手群”,搜出眾多包含這三個字的聊天群,多標註“游戲”、“殺手游戲”類別,也有不少是“行業交流”。有律師表示,這些充斥網絡的“殺手群”,雖然大部分都是游戲群,但這樣的名稱本身就違反了互聯網管理有關規定,也正是因為這層“外衣”,給了不法分子潛伏的空間,增強了隱蔽性,需要相關部門加大網絡監管和網絡凈化力度。  (原標題:網絡暴力易塑反社會人格亟需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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