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5日電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周姓男子被控因妄想有人對他開槍,躲到藥局並懷疑藥師對他不利,持柴刀砍傷藥師。法院今天判周姓男子賠償藥師逾55萬元(新臺幣 下同)確定。
  判決指出,受傷女藥師主張,周姓男子在2012年10月16日上午9時許,因妄想有人欲持雷射槍對他射擊而進入臺北巿一家藥局,向女藥師表示,遭人追逐欲躲藏等語,藥師同意周姓男子在櫃臺前坐著;未料,周姓男子因藥師替民眾取藥動作,懷疑藥師對他不利,竟拿起柴刀朝藥師頭部揮砍3刀,導致藥師頭部、手腕等處撕裂傷。
  判決指出,藥師說,她與周姓男子不認識,僅偶然在藥局相遇,卻受無妄之災,受傷後每天仍生活在恐懼中,無法走到藥局附近,若有人在她旁邊大聲說話,會讓她緊張,至今經常無法入眠,精神痛苦不堪,向周姓男子請求醫療費及精神慰撫金等,共計新臺幣55.7627萬元。
  一審法院判決,周姓男子應賠償藥師55.7627萬元,周姓男子認為無力賠償且當天是感覺自己生命即將受到迫害,所做的防禦動作,而提起上訴,請求臺灣高等法院審酌他經濟狀況不好,賠少一點。
  高等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確定。刑事部分,周姓男子日前已被依殺人未遂罪判處3年6月徒刑確定。  (原標題:男子妄想女藥師欲開槍加害 持柴刀傷人被判賠5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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